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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街看到男人打女人,我会去制止或者帮助报警的!
那是2007年夏天的一个晚上,我刚下夜班回来,路过建国路的时候,突然听到一个女人凄惨的哭叫声和孩子的哀求声,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就停下了自行车过来看看。
这时候我看到一位妇女倒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,一个强壮的男人满嘴冒着酒气,正在对这个女***打脚踢,这个女人双手抱着头,不停的嚎叫着,裤子上和衣服上都是灰土。而那个男孩也在不停的哭着,哀求着说,爸爸,不要打妈妈了,求求你……
我看到这里,就放下了车子,过去一把拉住了那个打人的男人,对他说,算了吧,别打了,有啥事好好说话,打人是犯法的。哪里想到我这些话不但没有制止住他的暴力行为,反而让他更加愤怒,他恶狠狠地对我说,你是不是想死呢?问你,想死我就一起弄死你们!我问,你敢吗?你这样就是犯罪,希望你停止打人!这个男子这时候也不说话了,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把匕首,那把明晃晃的匕首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格外的晃眼,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,心想完了,今天这事可管着了,也许我的命就没了!正在这时候,那个挨打的女人抱着男子的双腿,对我说,你快走,你快走,不然他会用刀捅了你的。那个哭着的男孩也跑过来,使劲的推我走,哀求着说,叔叔快走,叔叔快走,我爸爸会杀人的!
看到这里,我只好骑上自行车,快速的离开了!走了大约有五十多米,我报了警……
回到了家里,老婆问我怎么了,脸色这么难看,我把事情的原由说了一遍并且告诉她我已经报警了!老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,警告我下次不许再管闲事………
这么多年,我并没有改变我的脾气和性格,路上遇到不平的事,我依然会管!只是我不像那次那样,莽撞而又慌张的去管,随着年龄的变老,我也成熟了很多很多,我会用各种办法去处理事情,即能保全自己,也能保全他人!即能合理合法,又能伸张正义!
挺可怕的。好聚好散不行吗非要动手。
当时,这对年轻男女正在超市门口说话。而男子可能对女子提出的分手不满,拿出凶器朝女子头部砸去,女子顿时血流不止。
而当附近居民反应过来的时候,男子已经停下了动作。掏出手机报警。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控制了行凶男子,而女子也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。
这还真的可怕。
好聚好散不行非要动手。也不知道是有多大的矛盾一定要砸人家一下。这个必须要负刑法责任,带着凶器出来伤人,太无法无天。
不过看男子砸完就报警,情感发泄的成分比较大??见血之后就想起法律了?
所以我觉得,双方情感中也要处理好自己的情绪,不要因为一时的不满伤害对方。不能和平分手也不要出手相害,要有法律意识。
这件事情上没有赢家,一个受伤入院,一个违法法律入狱。可怜这个小姑娘,估计要留下阴影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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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邀请。男女双方因为感情大打出手,在我们国家履见不鲜,而且趋向于年轻化。这是一个不大好的现象。
在我国,任何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攻击行为都是违法的,不论你是否有理(正当防卫行为除外)。轻者行政拘留,重着锒铛入狱。而且还要承担巨额民事伤害赔偿。
男女双方谈恋爱,是人之常情,适合则交,不适则止,这是天定法则。而有些人,人格不健全,视女人为私有,不尊重他人正当权利,自私自利,一言不合就动手,这是真正的人格缺陷。这种人要好好改造自已了,不然在文明法制社会,别说找对象了,生存都是问题。只能在监狱呆着。
我们国家在九十年代后期进行了教育改革,有相当部分年轻人上不了高中,只能技专学校,没有文化,素质低下,有的初中毕业后(九五,九六后)混迹江湖,沉迷网吧,坑蒙拐骗,偷奸耍滑,这部分人很多将来会成为社会的毒瘤 碴子。与这种人交往,一定要小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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